法家与马基雅维利
法家思想具有高度的功利主义与实用主义特征,因此可以说,它确实秉持“不择手段以达目的”的原则。然而,一旦提及“不择手段以达目的”,人们自然会联想到马基雅维利(Niccolò Machiavelli),这位以“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目的证明手段正当)而闻名的思想家似乎与法家有诸多相似之处。因此,将两者进行比较,不失为一种富有洞见的学术研究策略。
稍加思索便可发现,法家与马基雅维利的相似之处,甚至超过法家与其他诸子百家学说的共通点。两者所倡导的方法,其底层逻辑具有显著的一致性。
首先,在人性假设上,两者均认为,在政治学的领域内,将人性设想得过于天真无邪或充满道德是一种危险的倾向。法家与马基雅维利都避免了儒家、道家、墨家所共有的一个潜在缺陷,即让政治依赖于道德,从而导致政治丧失独立性,最终使国家难以长治久安。因此,基于这种警惕,法家与马基雅维利都确保了政治的独立地位,甚至赋予政治与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
其次,仅保证政治的相对独立性,并不必然意味着必须像法家与马基雅维利那样“不择手段”。人们也可以选择一种独立而温和的政治模式,制定明确、不依赖个人意志却富有同情心的法律,建立不以道德为基础但符合道德要求的治理框架。然而,法家与马基雅维利显然不仅在宏观方向上选择以制度而非道德治理国家,在君主具体的操作策略与方法上,他们同样不以道德作为约束。法家理想中的君主,是牢牢掌控一切、威严厚重且令人畏惧的存在;而马基雅维利眼中的理想君主,则需兼具“狐狸的狡猾”与“狮子的暴力”。两者实际上以不同方式表达了同一个观点:统治者需要运用“术”,且这种“术”应不受宗教、道德或伦理的束缚。这意味着,在必要时,统治者可以运用各种阴谋与阳谋。
在阐述上述两个共同点后,我们可以进一步考察两者的差异。
两者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其最高目标的不同。法家的终极目的是将国家转化为一台高效的战争机器,将所有权力牢牢集中于君主手中。而马基雅维利的最高目标,则是通过一套具有独立性的政治体系,辅以君主的适当调控,维护民众的自由,实现公共福祉,并促进城邦整体的繁荣与每个公民的发展。这也解释了为何马基雅维利提出“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他需要首先明确一个值得追求的正当目的,方能为手段的合理性提供依据。
基于这一根本差异,两者衍生出诸多其他分歧。例如,法家坚决反对权力制衡与分权,因为这会削弱君主的绝对控制力。而马基雅维利则高度赞赏罗马共和国的元老院、执政官及保民官制度所体现的制衡智慧。因为他的目标是追求公共福祉,构建一个即便在成员堕落时仍不至于覆灭的国家,所以权力制衡成为必要手段。
再例如,从目的出发回溯,法家唯一聚焦于集权与强国的目标,意味着它并不关注公民的福祉。由此反推,法家对人性的看法显然更为悲观绝望。事实也的确如此,法家明确主张人性本恶。而马基雅维利虽然不相信道德驱动政治,却仅将人性评价为自私,并未进一步将其定义为彻底的邪恶。
因此,相对而言,马基雅维利的思想更贴近现代民主理念,或者可以说,他的思想让他成为了现代民主思想的奠基者之一。
因时间有限,暂且搁笔。